1)第三百四十八章 最终的审判(大章)_我在SCP当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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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3日,江海市2·1重大杀人案第一次开庭审理。

  检查机关依法对网文作者张某于家中杀害李某、于某一案提起公诉。

  法庭之上,张某对自己杀人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否认原告方提出的“蓄谋已久”。

  同时,被告律师也提供了证据,证明李某、于某两人是自行购买车票来到张某家中,与其发生争执,张某属于“防卫过当”。

  至于两位被害者的死因,张某则声称当时头脑一片混乱,“记不清了”。

  除此之外,被告律师刘哲还向法庭提供了一份精神鉴定书,证明他的委托人张某曾经患有“多重人格症”。

  他主张:“当主人格并实施犯罪行为时,副人格对此不具备控制力,当没有犯罪意图的劣势人格回归主导地位时,由于其对另一人格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能力,所以应当认定其不具备责任能力,不进行处罚。”

  而原告方则提出:“即便被告当真患有‘多重人格症’,也不能免于处罚,因为犯罪人格不一定何时会出现,如果最终被告无罪,相当于连带主人格一起逃脱了处罚,谁能保证他不会再次实施犯罪。”

  然后被告代理律师又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他的委托人张某已经在国际著名精神疾病专家黄继开的帮助下,成功将主人格融合。

  他向检察官解释道:“也就是说,作案的主人格于已经从这个世界上被彻底抹去,受到了他应有的惩罚,无辜的副人格不应该作为他犯罪行为的替罪羊。”

  双方对于副人格是否应该为主人格的犯罪行为承担后果进行了长达数个小时的唇枪舌战,日落之前,第一次开庭审理结束,审判长落锤,择日宣判。

  由于情况特殊,这个案件无论在司法机关还是社会层面都受到了较大的关注,引起了吃瓜群众的广泛讨论。

  有的人认为,不管是哪一个人格犯案,都是这个身体实施的犯罪行为,理应受到相应的惩罚。

  但更多的人则认为,一些其他类型的精神疾病患者犯罪都可以减轻或者免于处罚,那么人格分裂症患者理应受到同样的待遇。

  庭审结束之后,理应处于旋涡中心的嫌疑人张珏却过上了前所未有的安逸生活。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每天还可以有半个小时的放风时间。

  庭审结束一周后,他再次见到了自己的代理律师,刘哲。

  “最近感觉怎么样?”

  “还行,该吃吃该喝喝,就是有点无聊,宣判的结果什么时候会出?”

  “没那么快,现在你的事情受到了关注,上面比较重视,会比一般的流程慢一些,严谨一些,不过也不会拖太久,两个月内应该就会出结果。”

  “不错,效率挺高。”

  “你好像并不担心。”

  “担心有用吗?”

  刘哲眯起眼睛看着张珏,自从那天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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