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占妻案(3)_穿到古代当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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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拜访另一方当事人

  楚霄云回到自己的廨房,桌案上已经摆好了周胜妹子一案的卷宗。翻开卷宗,楚霄云才知道周胜的妹妹叫周英,刚才只顾着听案情,都忘记问周胜他妹妹叫什么姓名了。不过这不影响案情,现在知道也不算晚。

  楚霄云看了一遍,不知是卷宗记录得不甚详细,还是案子本来就不复杂,一路看下来,卷宗看了一大半,记录的情况与周胜所言如出一辙。既是如此,为何此案迟迟未判呢?

  楚霄云觉得不可思议,继续往下看。从卷宗剩余部分,楚霄云发现一个自己之前忽略的问题,那就是周胜为何那么确定其妹周英为妹夫顾青云所害。按其所言,周英是夫妻间争吵后离家出走失踪,一去不复返,这顶多能证明夫妻俩在周英死前的确发生了争吵。至于后来又发现了红河码头浮尸,顶多能证明周英的确死了,并不能证明顾青云杀了周英。

  卷宗记载,当日红河码头发现浮尸,县衙捕房派人前往查探,仵作从尸体上验出肋下伤痕,为殴打所致。周英丈夫顾青云曾在周英死前扬言“走,让她走,死在外头才好呢”,加之绣花鞋与衣料佐证证实死者身份,断定河中浮尸为周英,顾青云为杀人凶手,判处死刑,顾青云本人也已经签字画押。

  案卷最后还记了一笔,县衙随后上报府衙审核,府衙却以案件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最后这一笔带过的内容引起了楚霄云的兴趣。

  这个案子顾青云已经被判死刑,只是上报府衙未获批准,而不是县衙没有受理。周胜缘何说他求告无门?这与周胜所述不符。是周胜不会表达,或者人皆有趋利避害之心的表述,抑或其他?但不管怎么说,卷宗这一笔带过的内容可以说包含了巨大的信息,几乎可以推翻前面所有的陈述。

  此前受百姓议论和周胜所叙影响,他也陷入到周英夫家有权有势,周胜穷困潦倒的既定思维里,潜意识里同情周胜状告无门的境地。但由卷宗来看,事情好像不完全是那样。

  从浮尸发现后,顾青云很快被判死刑,且顾青云本人也已经签字画押认罪来看,并不似周胜所言那样,顾家积极

  运作,勾结朝廷官员,一手遮天。如果顾家有那么大的权势的话,顾青云不可能被判得那么快;且不说顾青云知道家里能给自己活动,却认罪画押这一矛盾举措。再者,若非府衙那边不曾通过,顾青云早就是刀下亡魂,何有周胜所言其状告无门的事实?

  楚霄云心中疑虑重生,此前认为简单的一个案子,想不到其中竟然有如此多疑点。难怪府衙那边不曾通过死刑审核。

  思及此处,楚霄云觉得自己有必要拜访一下案件当事人的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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